中国吉林网讯 人事档案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与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办理各种人事手续、工龄计算、养老等都有关系。根据规定,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眼下正值2016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高峰期,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应届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私企、外企等)就业的,可由本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如果毕业生暂时没有找到心仪的用人单位,可将档案转至生源地或经学校同意暂时留在学校,按照政策学校只代为保管两年。超过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校会将档案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对于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记者 郭美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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