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疾病的毕业生如何就业?

日期: 2019-05-16 12:57:25
浏览次数: 16549

  学校在毕业派遣前会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一年后仍未治愈的,将其户口关系和人事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待业人员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报到以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西路158号(北校区)/ 湖南省浏阳市金阳大道(东校区)
邮编:410220
招生电话:0731-88728868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0731-88728848

COPYRIGHT ©2024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本站地图   技术支持:鱼竹科技

关注公众号

X
展开